10月20日上午,福建社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院党组书记陈祥健主持会议,院领导,各所、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0月15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0月15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和10月9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院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精神的政治自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我院各级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大力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关于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作用。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我院各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结合科研工作特点,尤其要在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科研为民、加强课题调研和脚踏实地抓工作落实等方面狠下功夫,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要结合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年轻干部思想引领和能力培养,进一步抓实联系培养年轻人制度,结合我院科研实际,继续开展具有我院特色的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提升各类人员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为续写我省厦门特区更多“春天的故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推动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新的更大贡献。